兰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日期:2025-02-11 18:29:12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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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公告

兰自然资规(工)告字2025〕4

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赤溪街道石龙头村2024-1工业用地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名称

土地坐落

土地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准入行业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元/㎡)

出让

年限(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建筑面积

(㎡)

建筑

高度(m)

绿地率(%)

建筑密度(%)

赤溪街道石龙头村2024-1工业用地

赤溪街道石龙头村

11360

二类工业用地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5-3.0

28400-45440

50

10-15

 

40-60

 

535

50

122

赤溪街道石龙头村2024-4工业用地

赤溪街道石龙头村

2428

二类工业用地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0-4.0

4860-9710

≤50

10-15

 

40-60

 

535

50

26

一、其它相关要求:

(一)赤溪街道石龙头村2024-1工业用地:固定投资强度≥410万元/亩,亩均税收≥30万元/亩,单位增加值能耗≤0.37吨标煤/万元,单位排放增加值≥2863万元/吨,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2.17%,环境标准需符合《浙江省兰溪市环境功能区划图》区域环境准入条件。达到《各类环境功能区管控措施表》各项要求。

(二)赤溪街道石龙头村2024-4工业用地:固定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25.5万元/亩,单位增加值能耗≤1.67 吨标煤/万元,单位排放增加值≥74万元/吨,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0.84%,环境标准需符合《浙江省兰溪市环境功能区划图》区域环境准入条件。达到《各类环境功能区管控措施表》各项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在竞得土地后10天内,先完成项目准入审核并与属地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再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网上出让文件),否则其在网上交易成交的行为将被认定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二、凡符合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报名竞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次报名前仍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除外)。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时间

1. 报名时间:20252月11日20253月3日(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3月3日下午16时)。

2. 拍卖时间:赤溪街道石龙头村2024-1工业用地20253月4日上午9起至最高价产生

赤溪街道石龙头村2024-4工业用地2025年3月4日上午9时30分起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出让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

六、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证书),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七、其他事项:

1、竞价方式,确认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有关具体情况可向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2、竞买人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因浏览器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4、竞买人应避免在网上交易限时竞价倒计时截止时点前的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避免因网络延误造成系统无法接受报价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冻结。

6、竞买申请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到模拟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模拟演练,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程序、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7、本公告由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八、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荫路27号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利用科

联系电话:(0579)88136711

人:冯女士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