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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各有关单位、供应商: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现对委托我中心办理的采购项目委托受理、项目安排等事宜告知如下:
1、2025年1月6日至2月4日期间不再受理项目委托。
2、2025年1月27日至2月12日期间不再安排项目招标。
对一些紧急或重要项目,中心仍将按原规定受理,做好服务。
特此告知!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