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锦绣东方小区旧梯拆除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8 11:12:57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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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锦绣东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金华市婺城区锦绣东方小区旧梯拆除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JTC2024-CG006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技术要求

1

金华市婺城区锦绣东方小区旧梯拆除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10部

2800000元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受到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只能以一家单位的名义申请投标),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载重量≥800kg,速度≥2.0m/s)。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一)发售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6日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3楼)。

(三)发售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邮箱:94232604@qq.com)发送。

(四)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可电汇或转账至投标保证金账户。)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

3、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载重量≥800KG,速度≥2.0m/s);

4、若代理商投标,还须提供唯一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的制造商授权书;

5、工本费转账凭证截图;

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50000元)

供应商应于202410817:00前将保证金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交至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户,户名: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铁岭头支行,帐号:1208013019200027913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4109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4年10月9日09时30分在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2楼开标室)举行。

十一、公告发布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https://zfcg.czt.zj.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一)采购单位:金华市婺城区锦绣东方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常乐巷与红湖路交汇处北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967487002

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3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8868568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