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服务合作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7 10:29:40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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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服务合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4C-041

    项目名称: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服务合作项目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服务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服务合作
    备注:本项目首年预测参保人数420万人,总金额约2.52亿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第一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第二年度: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第三年度: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一)投标人所属总公司已依法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健康保险资质。
(二)投标人依法合规经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浙江省商业保险公司政府采购投标不良记录名单。
(四) 投标人如无法人资格,需获得总公司授权,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虚拟开标室2虚拟开标室2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dQusaSxsG7/2zhBmvHyo8A==&utm=web-micro-app-back-front.354d6ec3.0.0.531c5c108c2911efb30381957bf6f38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备注:首年预测参保人数420万人,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52亿元。本项目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项目在合同期限内,供应商能严格履行合同,通过履约验收的,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福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822009

    质疑联系人:网上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82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4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祝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7200

    质疑联系人:王欣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7205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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