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参照《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印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开办〔2021〕114号)等有关规定,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湖海塘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附属配套建设项目专用存款账户选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金融机构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湖海塘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附属配套建设项目专用存款账户选定
三、项目编号:HJCG-2024-L136
四、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资金性质 | 招选家数 | 具体要求 |
1 | 专用存款账户选定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 2家 |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竞争性存放招投标的银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2.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
3.招标当年新开业的分行级银行,未纳入上年度监管评级的银行,无法提供上述第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为鼓励新开业银行,需提供上级行在当地人民银行的评级文件,允许参加本次项目的招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开标日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24年10月31日17:00时前潜在供应商向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宁远大厦11楼)以现场或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邮件报名发送至:804936914@qq.com,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7:00时止)
注:
(1)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2)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人的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转账至:
账户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开发区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关支行,
银行账号:1208013209200122581
(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HJCG-2024-L136)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或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相关资格证明、声明和承诺函;
3.投标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转账截图
(注: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箱地址:804936914@qq.com )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1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1月1日9:30时在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1.招标单位: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仕明
联系电话:18857168690
地址:金华市新东方双语学校北门敏学路255号7楼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继豪
联系电话:0579-82410695、15105798554(报名、业务咨询)
质疑联系人:吴继豪
质疑联系电话:15105798554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宁远大厦11楼